奉天承运,
博客更新;
更新完毕,
起驾回宫。
威武——
Here’s looking at you, kid.
一、
晚上妈打来电话,寒暄了几句,后来爸接电话,说比我大一岁的那个叔获得了“挑战杯”一等奖,他们学校的官方网站就能看到。然后他老人家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按了电话。

按照最高指示去看了,那叫一个无地自容啊,我都替他老人家难过了:看看人家儿子多争气,看看你~虚度青春浪费RMB,死了算了。
然后有人指点我去看了《致父亲书》,倘若文中没有出现作者自称的“女雷锋”,我一定会谎称这就是我写的。当然,我跟我爹没有纠缠过信任不信任的问题,或许事实上存在但没有上升到理论or书面高度。借用文中的话说:至于咱俩走进彼此内心世界那回事儿,我劝你还是趁早算了吧。
二、
然后她说到:今天看电影的时候 我突然就想找个人对他说 我不找工作了 你养我吧 我尽量克服不进厨房不洗衣服的坏毛病。
我也颇有感触,突然就想找个人对她说 我不想上学了 你养我吧 我没有不进厨房不洗衣服的坏毛病。
想过之后就立马严厉地批判自己:你tmd可是男的,你以为你长得跟陆毅似的能当二爷?!
其实高中的时候,有同学(女)就说,回头她有钱了一定请我当管家。我一直觉得这工作确实比较适合我,我要是个Britishman就好了,May I help you, Madame? 一口地道的伦敦腔。
可惜我不是。且不说她什么时候能“有钱了”,现在问她估计都不记得有这当子事了。我总是把别人的玩笑话当真,可事实上谁会天天promise呢?当代伟大的电影《无极》的英文名字就是The Promise,而在《无极》的资料片《馒头》中,爱因斯坦同志指出:无极=无聊^2×2。由此简单推算就可以得到:所谓诺言等于无聊的高次方函数——我把这一公理作为人生的指南之一,同时又常常忘了这一公理。
三、
很感谢在郁闷的时候能有人陪我侃两句,让我心里好受点。曾经我以为我是个寂寞的也是耐得住寂寞的人,可现在我越发受不了QQ、MSN、GT上都没有一个可侃大山的对象的时光。
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,或许是一直以来,我姐对我的称呼就是:老弟。而我从来没有用过“老姐”;同样不知什么时候起,有人一直以“老兄”称呼我……不知是岁月催人老,还是我就这么被叫老了。
今天突然意识到,我的大脑就如同是台繁忙的服务器。
不用追究这个服务器用的是windows还是unix,至强抑或巴塞罗那。
它不是台web服务器,也不是ftp的,非常不幸的,它是台
邮件服务器。
你肯定不知道我想说什么,或许你该看看这个(here it is),or this one
我每天都在干些没用的事情,盗用我并不怎么喜欢的一个“名人”的话:
我总觉得自己是头驴。为了追求脑门前的萝卜,不停地前进,不停地拉磨。我想我身在驴圈,在每一个疲惫的夜晚,站在我的槽边吃着料豆。偶尔抬起头来看星星,那么这头驴子也会想到些什么。
我似乎意识到了点什么。
我战胜不了我自己。
如果现在不能,那么很可能永远也战胜不了了。
我不知道我是该鞭笞自己,还是宽恕自己。
要说烦的原因,最简单的就是考试吧。
未来的两周有两门我几乎每节课都去但什么都不会的考试。
还有一门过去的旧帐。再考的话应该是第四次考了吧……
我是个沉默的人内向的人有城府的人,但我也知道要是我整天不说话,我会疯掉的。所以最早的时候我讨厌IM而喜欢E-Mail,我为我现在还保存着“2001-10-7下午8:00”的一封邮件而感到幸福,6年了,哈哈。我给很多人写过mail,不是为了工作抑或发送垃圾邮件的那种,有的只有一次,有的有很多很多次,有的现在还认识但基本也成了陌生人,有的人压根就只是一个email地址,在地址失效的时候这个人就没有了,我曾连着几个月给一个从不回复我的人写信,那就像是在写日记。我在网上第一次花钱就是买收费邮箱,就是因为害怕自己长时间不登陆而被注销,直到最近我才打算放弃那个163.net。
同样的当blog这个东西最早出现时我一点也没被吸引,就连唾手可得的Qzone也没开过,以干净的QQ面板为荣的心里作用下我前两天打消了启用Qzone好自动记录QQ签名的念头。直到有一天我意识到没有什么人可以作为收件人的时候,我落寞地注册了个MSN空间,我相信近一年中访问过那里的活人除了我自己应该不会超过5个人,后来鬼使神差地注册了那个com域名之后,才开始用Z-blog,tattertools,还有现在的wp。
我想说的是,在最最郁闷的时候还能有个地方写两句话,我很庆幸。还会有那么几个人过来看看,乐意的话踩两脚,没心情了就轻轻地走正如轻轻地来。我不想说谢谢,反正是爱来不来。
高中的时候在一本作文书上看到:
今天你是一个孤独的怪人,你离群索居;但总有一天,你会成为一个民族!
我不认识尼采,也不懂那个民族是什么玩意,但这句装B的话多少抚平了一些我那脆弱的小小的心脏的伤痕。所以我记下来了,在一个小本子上。
同样记在上面的我看到不懂的有:
每一个有激情的演员都难免是一个人质。
每一个懂得欣赏的观众都巧妙地粉碎了一场阴谋。
每一个乏味的演员都是因为他老以为这戏剧与自己无关。
每一个倒霉的观众都是因为他总是坐得离舞台太近了。
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在那栋楼的天台上自己读《我与地坛》,我最喜欢的是最后一节,还有第三节。

同样值得庆幸的是,紧接着那段“演员观众”的是大白话:我在这园子里坐着,园神成年累月地对我说:孩子,这不是别的,这是你的罪孽和福扯。
ps: 继续阅读《烦烦烦》
我按:
今天很又tmd开始抑郁了。有什么好抑郁的呢。我也不知道。最近每天早饭都是早上两个粽子一杯奶茶,中午和晚上是鱼香茄子盖浇饭和炸酱面,顺序不定,共计¥13。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把这几样吃腻。前段时间狂吃过扬州炒饭,还有段时间只光顾卤肉饭,大一的时候吃了一个学期的西红柿炒蛋盖浇饭。今天吃过晚饭之后去买了个靠枕,那些样式似乎都不是为我这样的人准备的,也是,男生哪有给自己买什么靠枕的。出了超市,从门口那个蹲地上的大哥面前走过时心里突然特不是滋味,可能是当时我的肚子还很饱,而那位前面的纸上写着“出来找工作无着……饿得受不了了,请给6元饭钱和车费……”云云,于是回去想在超市买点吃的,后来想想,还不吃碗面呢,前后跟他说的话有三句,“我请你吃碗面吧”,第一遍他没反映过来,所以又说了一遍,还有就是付过钱之后跟站在门口的他说:找个地方坐吧。然后我就走了,然后还是不可避免的想,这人是不是个骗子,倘若我流落街头了哪儿找笔纸写东西啊。我克制自己没再想这事(那还在这儿写什么,太tmd假了),这种做好事不留名的事又不是第一次做了(我想说的事就算当了sb的冤大头也只是第二次而已)。看在这么有病的我面子上,请各位不要对此事发表评论。谢谢。
好吧,正题。刚刚看见有人发电视剧《亮剑》里没有的李云龙同志的宿命,其实就是小说的最后一部分。那个电视剧热播的时候我在学校,没怎么看过。但有次假期在我姐假看见一本盗版的《亮剑》小说,于是它就代替《穆斯林的葬礼》成了我看过的最厚的小说。觉得还是挺好的,很精彩,尤其是后来有看了一点电视剧版,发现只到55年授衔就大结局了,李云龙好像还搞了婚外恋。小说里的李云龙没那么罗曼或者说花心萝卜,故事也一直讲到他死为止。没错,和很多人一样,他没死在日本人手里也没死在国民党手里死在了火红的革命岁月,小说大约一半的内容都是授衔以后的事情,最后一部分就是驻扎在和台湾岛隔海相望的城市的事情,我一直认为这个就是英雄的厦门,后来发现小说中说到的路名查无此地,于是非常遗憾。最遗憾的是:电视剧《亮剑》本可以更精彩。
刚才看到写李死的那段的时候特有感觉,仿佛在我这浑浑噩噩的脑袋上狠扇了一巴掌,我这辈子事没机会这么彪悍了。于是就想抄过来,最后干脆全抄过来好了。以下内容包括第四十七章最后一部分以及《尾声》,全书在新浪读书有。
亮剑 作者:都梁 出版社:解放军文艺出版社
…………(此处省略若干万字)
李云龙睁开眼,他听到了汽车的刹车声和沉重零乱的脚步声,他从茶几上拿起了手枪。发现大门外有几个端着冲锋枪的战士正小心翼翼地探出身子。“叭”李云龙手里枪响了,子弹从一个战士的左耳边擦过,战士们立刻闪在大门两侧。李云龙厉声喝道:“马天生,你可以进来,我说过,不要让战士们进来,小心我的枪走火。”
马天生的声音从门外传来:“你们都退到院子外面,没有我的命令不许进来。李云龙,我进来了。”
马天生面无惧色地走进客厅。
李云龙满意地笑道:“马天生,敢在我的枪口下走进来,你还算条汉子,坐吧。”
马天生在面对李云龙的沙发上坐下来,不动声色地回答:“承蒙夸奖,这是你李云龙第一次称赞我。可我并不感到荣幸,你该知道,一个Party党员是不怕死的。”
李云龙皱皱眉头,有些不耐烦地说:“又来了,我说马天生呀,你咋像演戏的?翻来覆去就这么几句台词?你我好歹共事一场,如今我要走了,你能不能不说那些套话?”
“这就是你我之间的分歧,因为政治观点南辕北辙,你对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到现在还采取对抗的手段,你怎么能听懂一个真正的革命者的语言呢?李云龙,你走得太远了,我劝你放下那枝枪,这才有出路。”
李云龙冷笑道:“军人没有交出武器的习惯,除非他死了以后。说到出路,你可想错了,我从来没有打算给自己留条出路,所以你这话等于没说。我找你来不是为了和你争论这些理论,因为我这辈子就没闹明白过,你比我也强不到哪儿去,尽管你比我有文化。我只想告诉你,我李云龙这条命,不喜欢听别人摆布,谁都不行,日本鬼子和国民党不行,现在的中央文革也不行,我这条命得由我自己摆布,我有权利选择自己的死法。我李云龙这条命虽说不值钱,可也不能被别人轻轻松松就拿走,这活儿得由我自己干,你知道一个军人最体面的死法吗?上吊?服毒?都不行。那是老百姓的死法。告诉你,军人的死法应该是用子弹。你看,我把枪口对准太阳穴,当我扣动扳机时,子弹会从我另一侧太阳穴穿出,随着子弹喷出的是我的血和脑浆,那时你会看到,我李云龙的血是热的,滚烫滚烫的,冒着热气,我的脑浆是白的,像没点好卤的豆腐,糊里糊涂的,这是因为我这辈子没闹明白的事太多。这颗子弹从我太阳穴穿过后,应该打进那边墙里,那墙是灰墙,不会产生跳弹,如果你想留个纪念,就把这弹头挖出来,我送你了。如果你不稀罕,就把它留在墙里,将来不管谁得到它,和我都是个缘分。嗯,还有,这颗弹头可能有些变形,因为我的颅骨比较硬……”李云龙用右手举起手枪,把枪口抵住右侧太阳穴。
马天生的脸色倏然变得像一张白纸,他失声喊道:“李云龙,你不要开枪……”他冒死猛扑过去想夺枪。
“叭!”一颗子弹打在马天生脚前的地板上,离他的脚趾只有一寸远,马天生僵住了,他不顾一切地喊道:“老李,你不要冲动,你我的关系到了今天这样,也可能是我在某些方面做得有些过分,我们好好谈谈……”
李云龙轻蔑地看了他一眼,似乎懒得说话,他的食指猛地扣动了扳机……
继续阅读《李云龙之死》